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为您辩护网 > 业务范围 > 取保候审 > 正文

取保候审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0

如果您还有法律疑问,您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吴合布律师咨询电话:13958740242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有:

  (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情形的,可以向公安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3)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要求有关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措施;

  (4)不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如何聘请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在押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托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在押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律师事务所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应提出保证人或提出愿意交纳保证金的证明。

  第三,由律师根据由司法机关所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由律师向有关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如果没有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不能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作为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形式,必须有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形式来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律师如果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或保证金都无从落实,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的要件也就不具备,因此,律师不能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首席律师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吴合布律师

简介:  吴合布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浙...[详细]

Copyright◎2012-2022 为您刑事辩护网 温州刑事律师|温州刑辩律师|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浙ICP备18056191号-1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1354号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悦开工中心15层(温州市民中心东首) 手机:13958740242 E-mail:whbccj@126.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添加微信

手机扫描添加吴律师微信

微信号:wohebu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