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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人涉嫌轮奸案今日开庭 受害人杨女士不出庭

来源:人民网 作者:whblawyer 时间: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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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8日电 李某某等人涉嫌轮奸案将于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庭审过程不会公开。该案受害人杨女士律师介绍,杨女士目前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确定不会出庭。

涉案5人中只有一人为成年人

1996年出生的李某某,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此后,父母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被告中唯一的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多家公司供职,职高文化。王某的父母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几年前,王某在某宾馆做行李员,帮助李某某开房时偶然认识了李某某,此后两人成为朋友,多次一起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某某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经理,事发当天魏某某还开了一辆Q7。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即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体户,事发当天其从长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某某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聚聚。

李某某为首个施暴者

近日,有知情人向媒体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某某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

受害人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综合《京华时报》报道)

法学专家:不定主从亦即都是主犯

8月5日,就此案中检方起诉未定主犯从犯的情况,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解释说:从理论上讲,检察机关起诉是可以不定主从的,如果不定主从,说明这些人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区分主从。那么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为这些人都是主犯。

但是法院也有可能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更改,因为法院审判是不受检察院指控约束的。

案件进展

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案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五人全部抓获,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李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5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6月26日,李某某代理律师请辞。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提起公诉。

7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

7月22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出处: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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