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主犯抢劫金店自称是为家里还债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whblawyer 时间:2013-06-06
今年1月24日晚7时许,董某从安徽合肥乘火车来南京,走进洪武路88号上海老凤祥银楼南京新街口万达店。进店后,董某告诉营业员要买金项链,并选择了两款较粗的男式金项链,让营业员拿给他试戴。试戴后,董某要求营业员再拿一根更粗的项链,比对一下。脖子上戴了两根金项链后,董某表示:两个都要了,并询问营业员能否刷卡。得到肯定答复后,董某突然朝店门口飞快跑去。
等营业员反应过来,追出门大喊“有人抢金了”,董某已经跑出门外,坐上一辆出租车,往火车站驶去。当晚,董某在南京火车站买了一张去西安的火车票。第二天,他用别人的身份证,以4万余元的价格将两条金项链卖给西安的两家金店。得款后,董某给母亲打了1.7万元,谎称是“承包停车场的转让费”,让母亲还在外的欠账。剩余的钱,董某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
昨日的庭审中,董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只是试戴时起了贼心,应该定盗窃罪,而非抢夺罪。在法庭给予了抢夺罪的解释后,董某认可了自己的定罪。检察机关当庭建议,对董某处以10年至12年的判决。昨日,法院没有对此案作出当庭判决。(记者 冒群出处:中国江苏网
)相关内容推荐:
- 1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
- 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3 浙江省高院、浙江省人
- 4 以房产受贿案中有关受
- 5 关于印发《办理毒品犯
-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7 “3·10”特大跨国电
- 8 公安部关于对吸毒人员
简介: 吴合布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