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为您辩护网 > 刑事资讯 > 正文

"的哥"送醉酒女子到宾馆 暗记房号返回强奸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whblawyer 时间:2013-06-03

如果您还有法律疑问,您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吴合布律师咨询电话:13958740242
        (中国法院网讯)一出租车司机送一醉酒女子入住宾馆后,因房门关不死而心生与之发生性关系歹意,于是暗暗记下房号,在将其他人送回家后返回宾馆,趁女子酒醉之机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近日,该案经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公布,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邱枫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现年28岁的邱枫家住新沂市某村,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2013年1月3日凌晨,邱枫在喝了一些酒后驾驶出租车准备回家,在行至新沂市某酒店门前时被一男子拦下,男子称要送朋友小璐去附近某宾馆房间休息。

  邱枫看到男子口中所说的朋友是一个20岁出头的女青年,好像是喝醉了,满身酒气,神智不清。想想能多做一笔生意,回家也是闲着,邱枫便答应下来。随后,邱枫驾驶出租车将男子与醉酒的小璐送至附近宾馆,并帮忙将小璐扶至某房间入住,因房门关不死,男子便让宾馆老板帮忙照看一下。安排好小璐后,男子让邱枫将其送回家。此时,邱枫竟起了歹意,他在心里暗自记下了小璐入住房间的房号。

  在将男子送回家后,邱枫返回宾馆并进入小璐住宿的房间,趁小璐醉酒之机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小璐醒来发现并不认识邱枫,遂欲打电话询问,邱枫乘机溜走。但不久,邱枫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归案后,邱枫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枫利用妇女醉酒之机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邱枫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于是结合具体案情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首席律师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吴合布律师

简介:  吴合布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浙...[详细]

Copyright◎2012-2022 为您刑事辩护网 温州刑事律师|温州刑辩律师|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浙ICP备18056191号-1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1354号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悦开工中心15层(温州市民中心东首) 手机:13958740242 E-mail:whbccj@126.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添加微信

手机扫描添加吴律师微信

微信号:wohebu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