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法院推行刑辩律师电子阅卷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whblawyer 时间:20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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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卷证据繁多,查阅费力,复印耗时,而且纸质卷宗存在易磨损等问题,还需专人管理。为此,瑞安法院今年自行研发阅卷软件,推行辩护律师电子阅卷制度,今年5月起试运行。
每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在法院审查立案阶段,同步由专人扫描录入系统。案件移交刑事审判庭后,及时在系统中登记辩护人信息,需要查阅卷宗的辩护人,依据相关辩护文书到刑庭内勤处获得查询、打印授权。为方便辩护人查询,该院专门开辟15平方米的律师阅卷室,配备两台阅卷电脑。辩护人根据法院提供的有效口令,便可在电脑上自主查询并按需打印相关卷宗材料。
据了解,瑞安法院还将与检察院实行对接,实现刑事案件电子阅卷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使之不仅能应用于辩护人查阅案卷,也能运用于公诉人、经办法官的案件办理。
吴合布律师 整理
来源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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