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为您辩护网 > 律师动态 > 律师文集 > 正文

“双刃剑”伤及无辜-网络反腐期待法治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whblawyer 时间:2013-06-25

如果您还有法律疑问,您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吴合布律师咨询电话:13958740242
网络监督作为反腐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尽快与制度性反腐和依法惩处有机融合,二者才能真正相得益彰地发挥出最大正能量。

 

    今年6月19日,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一案公开审理。雷政富因不雅视频在网络上曝光,63小时被“秒杀”而落马。该案的开庭审理,再次引发了公众关于网络反腐的热议。

 

    客观辩证地看,网络反腐透明度高、反映速度快、影响力大、互动性强、监督面广、隐秘性高等诸多优点,越来越得到公众的认可,从而开辟了查处腐败案件的新途径,起到了传统手段没有的立竿见影之效果。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反腐也是一把双刃剑,其与生俱来的信息碎片化、真假难辨、保密性不强等先天缺点也是不可忽视的瑕疵。一方面,网络反腐大部分靠文字、照片、视频等,从这些途径揪出腐败分子,不但容易流于表面化,而且也不应该是反腐的最佳形式,因为这种方式会造成对他人隐私的尊重不够,甚至触犯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模糊,对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界定,相关法制建设因跟不上网络的发展,网络监督、举报等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极易产生殃及无辜的恶果。如之前网络上盛传的“批发官帽案”、“16岁参加工作案”等一系列谣言,即充分证明了网络监督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从这种意义上说,网络反腐尽管具有“神奇”的力量,但不应成为反腐常态。只有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协同发力,做到网络监督与现实查处的完美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网络反腐的盛行,折射出制度反腐的某些欠缺。作为一种新的反腐手段,最为关键的,是应将其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在当前关于网络监督诸多问题尚未作出具体法律界定的现实语境下,尤其要对一些不良网络反腐举报信息和涉嫌侵权、打击报复性质的虚假网络反腐信息,从制度上着眼,予以综合治理,从而建立秩序保障、有法可依的网络环境。

 

    (张智全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来源自人民法院报;;熬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首席律师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吴合布律师

简介:  吴合布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浙...[详细]

Copyright◎2012-2022 为您刑事辩护网 温州刑事律师|温州刑辩律师|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浙ICP备18056191号-1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1354号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悦开工中心15层(温州市民中心东首) 手机:13958740242 E-mail:whbccj@126.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添加微信

手机扫描添加吴律师微信

微信号:wohebu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