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
投案 投案,即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听候处理。 章裕昆 《文学社武昌首义纪实》:“越二日, 海鸣 投案。幸得各报声援,两人均判徒刑一年半寝事。” 柳青 《创业史》第二部第八章:“我办下啥错事要到乡上去投案?” 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详细]
减刑假释
减刑假释是在我国长期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建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作为减刑假释的决定主体的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了该武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为构建稳定的和谐社会发挥了巨大的职能作用…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详细]
死刑复核
【引导语】2007年是我国发展和改革十分关键的一年,党的十七大将在下半年举行。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也有一件举世瞩目的大事,那就是自2007年1月1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依法履行好死刑复核的法律职责,这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详细]
撰写文书
律师撰写法律文书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案件事实和资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做的全面客观的法律分析意见。一份主题突出、逻辑合理、有理有据的法律文书往往更有利于法官更清晰的了解整个案情和加大对一方当事人各种意见的采纳。刑事法律文书的撰写是刑事诉讼中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 刑事法律文书的特点 :刑事诉讼类法律文书是指当事人在进在刑事诉讼中,需...[详细]
- 1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
- 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3 浙江省高院、浙江省人
- 4 以房产受贿案中有关受
- 5 关于印发《办理毒品犯
-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7 “3·10”特大跨国电
- 8 公安部关于对吸毒人员
简介: 吴合布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