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为您辩护网 > 刑事资讯 > 正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苏叶女犯集资诈骗罪二审宣判死刑

来源: 新华网 作者:whblawyer 时间:2013-11-06

如果您还有法律疑问,您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吴合布律师咨询电话:13958740242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5日电(汤计 段连发)备受社会关注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苏叶女集资诈骗案5日进行了二审宣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苏叶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原审另一被告人任文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苏叶女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投资煤炭、开发酒店等事实,营造其实力雄厚的假象,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诈骗方法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12.29亿多元,扣减案发前归还的本息,实际诈骗金额5.52亿多元。原审被告人任文祥明知苏叶女非法集资,仍为上诉人苏叶女提供账号、存取集资款、核对账目、虚假宣传,帮助苏叶女非法集资,同时从张雪飞等10人处非法吸收资金567万多元高息放给苏叶女,收取利息差价。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苏叶女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危害特别严重。其虽主动投案自首,但依法不予从轻处罚。原审被告人任文祥未经讯问、采取强制措施,经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侦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驳回苏叶女的上诉、维持一审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关内容推荐: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首席律师
吴合布律师,13958740242

吴合布律师

简介:  吴合布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浙...[详细]

Copyright◎2012-2022 为您刑事辩护网 温州刑事律师|温州刑辩律师|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浙ICP备18056191号-1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1354号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悦开工中心15层(温州市民中心东首) 手机:13958740242 E-mail:whbccj@126.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添加微信

手机扫描添加吴律师微信

微信号:wohebu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