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烨犯敲诈勒索罪一审获刑十年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法院 时间:2013-06-30
本报重庆6月28日电 (记者 张瑞雪 通讯员 杨 枫) 今天,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许社卿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严鹏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赵红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谭琳玲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王建军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对六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肖烨先后于2005年9月、2008年3月设立重庆华伦达服饰有限公司、重庆永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下半年,肖烨邀约许社卿,采取以女员工色诱官员,偷拍不雅视频并以此为要挟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之后,肖烨邀约严鹏、王建军参与。肖烨、许社卿、严鹏还先后劝说赵红霞、谭琳玲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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