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 撤销案件
来源:原创 作者:吴合布律师 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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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份,路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吴合布律师,在听取家属的简单陈述并委托后,吴合布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路某,会见了解,路某为该举报人公司的业务员,平常负责推销医药用品及其受单位委托直接与客户收账,因单位未及时与路某进行工资提成方面的结算,且双方对金额产生重大争议,故此路某在收取货款后及时进行扣减,但公司发现后不同意,随即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引发此案。
吴合布会见后,积极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前期通过与举报人接触后,同意先行赔偿举报人损失的做法达成谅解,先对路某取保候审成功。之后公安机关将本案移交到检察院,吴律师在取得阅卷材料后,仔细阅卷后发现更加坚定自己的辩护观点,认为此案路某主观是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实施的行为是取得合同的授权,且根据最新的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最低6万元),认为本案不应该追究路某的刑事责任,双方之间乃劳动合同引起的工资待遇纠纷,最终检察院通过二次退查,二次移送后,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截止今日:路某已撤销取保候审、被刑事立案的决定,人生清白。
吴合布会见后,积极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前期通过与举报人接触后,同意先行赔偿举报人损失的做法达成谅解,先对路某取保候审成功。之后公安机关将本案移交到检察院,吴律师在取得阅卷材料后,仔细阅卷后发现更加坚定自己的辩护观点,认为此案路某主观是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实施的行为是取得合同的授权,且根据最新的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最低6万元),认为本案不应该追究路某的刑事责任,双方之间乃劳动合同引起的工资待遇纠纷,最终检察院通过二次退查,二次移送后,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截止今日:路某已撤销取保候审、被刑事立案的决定,人生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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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吴合布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