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 撤销案件
来源:原创 作者:吴合布律师 时间: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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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家属找到吴合布律师,在听取家属的简单介绍后,依法接受家属之委托,在王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第四日通过会见王某,对王某关于涉嫌事实的陈述分析后,吴合布律师仔细分析法律上相关职务侵占罪构成之相关规定,撰写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依法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请求经办机构依法办案,在送达辩护意见书交给经办人后,多次与经办人进行再次的沟通,在王某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第七天,依法采纳本律师之法律意见,对王某撤销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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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吴合布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服务行业,曾先后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