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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1.30”抢劫杀害按摩女案开庭审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法院 时间: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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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肖福林 钟德武) 一无业男子为了能有钱回家过年,竟打起了按摩女的主意,假意接受服务实为抢劫,在抢劫后因害怕对方报警而将其掐死。9月5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在江西省赣州市影响较大的“1.30”抢劫杀人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区绿晟预谋抢钱回家过年,于2013年1月30日下午4时许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西段踩点,最终将作案目标锁定在一按摩店内的按摩女小菁身上。区绿晟以接受服务为由进入该按摩店,和小菁谈好价格后两人上到位于二楼的阁楼。区绿晟进入阁楼房间立即用双手掐住被害人的颈部,逼问被害人钱及银行卡在何处,抢得被害人现金人民币650元。区绿晟因担心被害人报警,产生了将被害人杀死的想法,随即双手用力掐被害人的颈脖处,直至被害人没有反应。之后,区绿晟又将被害人包内的物品翻出,将被害人的一部手机及充电器据为已有后逃离了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小菁系生前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被窃取手机价值人民币3825元。

  2013年2月28日,被告人区绿晟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区绿晟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实施抢劫后为避免罪行暴露,采取掐颈的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实施故意杀人犯罪后,窃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区绿晟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上述事实及罪名表示无意见。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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